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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住房城乡建设“以竹代塑,绿色低碳”创新应用和人才培养》科研项目的通知

2026-06-05 20:46
点击数:35

中建学〔2026〕25号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五五”规划要求,加快“以竹代塑”发展,推动相关技术创新应用与人才培养,助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经研究,中国建设劳动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决定组织申报2026年《住房城乡建设“以竹代塑,绿色低碳”创新应用和人才培养》科研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要求

  申报2026年《住房城乡建设“以竹代塑,绿色低碳”创新应用和人才培养》科研项目,应当聚焦“以竹代塑,绿色低碳”技术成果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创新应用和人才培养,围绕“好房子”建设、城市更新、建筑业转型等重点任务,突出研究的前瞻性、理论的创新性、数据的真实性和建议的可行性。项目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技术指南或实践案例等。

  二、研究方向

  所申报课题需要符合以下至少一个研究方向:

  (一)“以竹代塑,绿色低碳”创新成果在“好房子”建设中的应用和人才培养

  (二)“以竹代塑,绿色低碳”创新成果在城市更新的应用和人才培养

  (三)“以竹代塑,绿色低碳”创新成果在建筑工程的应用和人才培养

  (四)“以竹代塑”在绿色低碳社区的应用和人才培养

  (五)“以竹代塑”在绿色低碳校园的应用和人才培养

  (六)“以竹代塑”在绿色低碳医院的应用和人才培养

  (七)“以竹代塑”科普实践基地建设和运营人才培养

  (八)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其他“以竹代塑,绿色低碳”相关研究

  三、申报资格

  申报单位应为住房城乡建设和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教育培训机构等,且能给予配套经费支持及其他开展课题研究的必要条件。申报单位应在所申报的项目领域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科研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鼓励产学研结合、跨地区、跨行业等方式进行联合申报,不得挂名申报。

  申报单位(或申报人)为学会会员单位(或个人会员)的,将予以优先立项。

  申报课题内容应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一致。

  申报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能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并能从事实质性的研究工作。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负责一项课题(作为非课题负责人参与其他课题不限),且以往在学会立项课题均已结题。

  四、申报办法

  按照申报方向申报,突出创新性、可操作性、实用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申报单位应承诺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项目实施期为1年,项目研发经费和工作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课题申请人根据申报课题分类和研究方向,结合所在单位和自身实际,填写《课题申报书》(附件)。《课题申报书》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寄学会秘书处。

  课题申报单位对课题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单位同意推荐的课题,经签字盖章后,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交《课题申请书》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晓哲,18612869911

  邮 箱:arc@ccli.org.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7号甘家口大厦16层

  邮政编码:100037


  附件:《课题申报书》


中国建设劳动学会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