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建学联〔2026〕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部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大国工匠、能工巧匠、高技能人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至2028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128号)和《关于印发2025年至2028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中就培函〔2025〕109号)要求,由中国建设劳动学会和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联合举办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五届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建设劳动学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为确保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处、技术工作委员会和监督仲裁委员会等工作机构。秘书处负责执行组委会的决策,对竞赛组织工作进行协调与管理。技术工作委员会负责竞赛技术文件的编制,负责竞赛的统筹协调和各项工作。监督仲裁委员会负责赛事活动的组织实施、争议仲裁和违规处理等工作。
二、竞赛职业
本届竞赛职业为钢筋工,为单人赛,设职工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
三、竞赛标准
竞赛按照《钢筋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职业编码:6-29-01-04)高级工以上技能要求命题,并适当增加行业新技术、新技能相关内容。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类,以操作技能考核为主,依据组委会发布的技术文件(另行发布)组织开展。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分别实行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其中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为30%,操作技能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为70%。
四、参赛对象
(一)职工组
1.年龄满18周岁,从事与竞赛项目或专业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
2.具备一定的与竞赛项目岗位工作相关的知识和经历,具备较强的技能操作能力。
3.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4.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可组织职工参赛。
(二)学生组
1.全日制在校的本科生、高职高专生、中专生、技校生。
2.参赛选手应就读于竞赛项目相关专业。
(三)资格审核
参加职工组和学生组决赛的参赛选手,其参赛资格将在正式报名过程中进行审核。
五、竞赛安排
竞赛分为省级选拔赛及全国总决赛两个阶段。
(一)省级选拔赛组织要求
省级选拔赛由省(市)赛区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应于2026年4月底前完成。各省(市)赛区根据省级选拔赛择优选派选手,以省为单位组织参加全国总决赛。
(二)全国总决赛组织要求
全国总决赛由组委会组织进行,拟于2026年6月在河北省唐山市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参赛队以省份为单位参加全国总决赛,各省(市)赛区有关单位可根据选拔赛实际情况组织参赛选手参加全国决赛,也可依据成绩选派两年内参加过省(市)级及以上竞赛钢筋工赛项的选手参赛。每支参赛队伍的参赛选手人数为3名(不足3名参赛选手的参赛队伍不参加全国决赛团体排名)。除参赛选手外,每支参赛队可配领队1名,教练(或指导教师)1名,保障支持人员1-2名。
六、奖励措施
(一)对于获得全国总决赛前3名的参赛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现行最高技能等级为技师的,不再晋升)。对于获得全国总决赛第4-15名的参赛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现行最高技能等级为高级工的,不再晋升)。已具有相应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重复颁发。
(二)获奖选手及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参加全国总决赛选手数量的50%以内。
(三)竞赛对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参赛选手设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获得前3名的选手,由组委会颁发一等奖,并颁发相应金银铜牌;获得第4-10名的选手,由组委会颁发二等奖;获得第11-20名的选手,由组委会颁发三等奖;对竞赛成绩在所有参赛选手中排名前50%但未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由组委会颁发优胜奖;其他选手颁发参赛证书。
(四)竞赛对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各省(市)赛区有关单位颁发如下奖项:取得全国总决赛团体总成绩前3名的,由组委会分别颁发团体一、二、三等奖;取得全国总决赛团体总成绩4-10名的,由组委会颁发团体优胜奖。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等单位,由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单位牌匾和证书。
七、工作要求
(一)做好组织管理。各省(市)赛区要切实履行竞赛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做好竞赛重点环节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
(二)做好安全防控。各省(市)赛区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配合赛事举办地有关部门科学合理制定竞赛期间的卫生、安全应急等处置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确保各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做好新闻宣传。各省(市)赛区要高度重视竞赛新闻宣传工作,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宣传推广,扩大赛事影响力,积极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夏 姝,010-68315188、13911697907
王 伟,010-68311788、13910172979
传 真:010-68311788
邮 箱:jnjs_ccla@sina.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7号甘家口大厦16层
附 件: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五届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
中国建设劳动学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2026年1月6日
附件
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五届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主 任:
杨瑾峰 中国建设劳动学会 会长 教授级高工
副主任:
王 颖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副主任
鞠洪芬 中国建设劳动学会 原会长 研究员
张育鹏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副书记
委 员:
陈志集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技能竞赛处 一级调研员
夏 阳 中国建设劳动学会 副会长兼秘书长
郭颖川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部长
邓明胜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原总工程师
陈宝斌 陕西省建设教育协会 秘书长
周 园 中国建设劳动学会 副秘书长